2010年新生入学须知
一、按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入学日期到校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缴费注册后,新生及家长可马上与学校招生就业办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已办有身份证的学生,请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来学校注册,无身份证的学生,请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加急办理身份证,以便办理银行卡领取各种资助费用。
三、已加入共青团组织的团员请在原中学办理转团组织关系到我校。
四、在我校就读期间得到国家助学金、自治区扶贫办资助、中职免学费、学校奖学金如下:
(一)根据桂财教[2007]94号文的相关规定,凡是就读我校的城镇(含县城户口)、农村户口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两年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人(连续资助两年),共计3000元/人。
(二)根据桂开发办[2010]56号文的相关规定:
1、凡是大石山区的学生(马山、隆安;天等、龙州、大新;融水、融安、三江;忻城;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右江区、田阳;罗城、环江、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巴马、都安、大化、金城江区、宜州市,共32个县区市),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外,另还可以申请“广西大石山区特困村屯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试点工程”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人(连续资助两年),共计3000元/人。
2、非大石山区特困村屯贫困家庭子女学历教育。补助学费800元/人年(连续补助两年),共计1600元/人。
(三)根据桂财教[2010]53号文的相关规定,凡是就读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学费。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按在校生的25%确定;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库区移民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城镇低保人员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全部享受。补助资金标准每生每年2200元/人(连续补助两年),共4400元。
(四)学校设立每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奖学金:2000元/人次。
(五)学校设立学年奖学金:一等奖8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鼓励奖100元/人。
(六)学校设立学期奖学金:一等奖80元/人、二等奖60元/人、三等奖50元/人。
五、学校收费情况及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1996]213号文收费,培养费900元、住宿费225元、热水供应费105元、实验实习器材费350元、代收课本等费用100元,共计:1680元/学期。如在开学前报名,预交学费或开学前交定金(200元~500元)的学生,学校统一给予一次性减免学费200元(第一学期优惠后实收1480元,凡是符合条件享受多项资助政策的学生,可以免交学费直接入学就读,待申请到各项经费后一起清算,多还少补)。
(2)凡是报读汽车专业的学生,免费赠送每人一套汽修工作服。
六、入学报到注册时须交一寸彩照免冠相片8张 ,也可以到校后再照。另要上交各种申请补助盖好印公章的相关表格,此表由招生老师提供。
七、入学注册缴费后,属个人原因要求退学、转学、违纪被责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校不退任何费用。
八、报到指南: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在南宁市各大车站设有接待点,请认准“广西电子技工学校”接待牌,学校派专车接送家长和新生,接待时间:2010年8月21、22日上午7:30至晚上7:30。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或找不到接待点的学生,请及时与我校招生就业办联系。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2-1号 邮编:530031 网址:www.gxdzjgxx.com